班长责任制和奖惩条例
为了保证班组生产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责任制和奖罚条例。
一、班长是全班的负责人,在车间主管的领导下进行工作,带头模范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,对全班工作负全面责任。
二、负责组织本班的生产、接受、分配、交割生产作业任务;参与本组生产,指导班组其他人员作业;对维修作业质量、进度、安全、卫生实施监督;做好本组作业过程中的自检工作,并代表本班接受厂部技术检验和上级检验。
三、负责贯彻、传达厂部各项行政指令,组织组员完成厂部下达的临时性任务。有权向上级提议对本班员工的表扬、奖励和处分意见,有权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进行工作的改进。
四、负责组织本班生产环境的文明建设,组织全班进行规范作业,开展质量、安全竞赛,搞好本班车间、工位的卫生。
五、负责管理好本班的生产工具、设备和在本组工位上维修的车辆。
六、班长要认真行履职责,工资分配在本班应是最高的。
七、凡能认真行履上述职责的班长,厂部应给予奖励。
八、凡不能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的班长均应受5~200元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。
1.组出现延误工期,属班组责任的。维修返工,除免费维修外,还要处以罚款。
2.组要是保管不当,下班车门未锁好,造成物件丢失,除全部赔偿外,同时处以班组长罚款。
3.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,除赔偿损失外,还要处以罚款。
4.组无证驾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,还要处以班组罚款。
5.组出现丢失工具设备现象,除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外,还要给予班长处罚。
6.组出现重大责任事故,班长除进行书面检讨外,还要受到200元的处罚,严重渎职的要撤消职务,直至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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